透过富士施乐贿赂门看一些地方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违规律师灰色收入惊人章轲
新闻回放 富士施乐贿赂门事件 当事人叙述拍摄经过
1999年10月28日,天津某企业与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DC4040P彩色数码印刷机等设备购买及维修合同,合同价款250万元。设备安装后,该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印刷出的产品无法达到最基本的质量标准。2003年8月19日,该企业正式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与富士施乐公司形成的买卖合同,要求对方返还价款。 2005年11月18日,天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富士施乐向申请人支付102441.75元。 尽管仲裁结果已于2个月前作出,但天津的这家企业一直没有放弃对该仲裁结果公正性的怀疑,理由是:2005年7月6日,当天津仲裁委员会就富士施乐与该企业的合同争议仲裁案进行到第五次开庭时,他们在当晚拍到了富士施乐员工、法律顾问陈振伟,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才,与一位受聘于天津仲裁委员会的戚姓仲裁员,在天津一家大酒店包房里就餐的情景。 某客户的工作人员回忆说: 在白天的仲裁庭上,我们就发现,仲裁员们的态度与前几次庭审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我们分析认为,仲裁员们与富士施乐可能有不正当的接触。我们决定在庭审结束后进行跟踪观察。 下午4时多庭审结束后,我们开车跟随陈振伟、张德才到了天津滨江万丽大酒店。10几分钟后,陈振伟和张德才换了便装下来,打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出租车,我们也跟随着出了酒店,一直跟到天津美都大酒店。 晚上7时多,我们走进酒店的餐厅,问服务员有一个关着门的包房里是不是3个人,服务员说“是”。又问是不是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服务员也说“是”。等到服务员进去送菜时,我们在外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对门的正是戚姓仲裁员。 过了一会儿,我们拿着摄像机就去拍摄,当时戚姓仲裁员的反应很强烈,怒气冲冲地责问我们“别照相。哎!你们是哪里的?干嘛?”当时陈振伟和张德才分别坐在某仲裁员的两边。拍的时间很短,我们也没有这方面的拍摄经验,但3个人在饭桌上的情景都拍到了,画面也很清晰。
《第一财经日报》供本报专稿 这恐怕是张德才过得最糟糕的一个春节。 除了名声,年前那一纸处罚决定书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如何继续自己的高收入生活? 从1997年获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到2004年10月加盟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张德才逐步成长为一个“非常能干的律师”。爱立信、施耐德电气、葛洲坝集团股份等鼎鼎有名的大企业,都曾接受过他的服务。这为他带来了令绝大多数中国人叹为观止的高收入。据记者掌握的不完全统计数据,张德才去年的业务收入达220多万元。按惯例,他可能从中得到约40%。 然而这一切,因为一次被曝光的违规行为戛然而止。 1月17日起,《第一财经日报》陆续刊发《富士施乐身陷“贿赂门”》等多篇文章,报道了张德才在代理富士施乐天津某合同争议仲裁案期间,违规与有关人员接触的事。1月27日,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决定“立即停止张德才律师以我所名义执业”。
一些律师存在商业主义倾向 北京一位律师界人士对记者说:“在一些律师中,正弥漫着一味追名逐利的商业主义倾向。”而另一位对张德才有所了解的律师告诉记者,张德才正是“在律师界这个‘大染缸’里”,才逐渐“变了一个人”。 上述律师界人士表示,在一些地方的律师业界,无论是优秀律师的评选,还是衡量一个律师事务所经营的好坏,都是以获得报酬的多少为依据。 据统计,律师业长年位居中国十大高收入职业的前三位,也是税收机关重点监控的五大类职业之一。根据中华英才网的薪酬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年薪百万的律师多是大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合伙人。普通律师平均每人每年创收大约在10万至40万元,而资深律师一年赚100万元没问题,合伙人级的律师收入会更高。 据北京律协的统计,2004年北京地区律师行业收入超过50亿元,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和外省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分支机构业务收入已经占到了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张德才供职的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去年为日本三菱、东芝、日立、金日空、松下电工、住友商事、索尼等客户服务的代理律师,业务收入人均在800万元左右。
业内人士自曝律师界无良行为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巩沙曾揭露了一些律师的种种不良行为:有的热衷于在诉讼活动中和法官搞不正当关系并以此为荣;有的不择手段争揽案源;有的巧立名目乱收费;有的私自接案私自收费;有的在代理原告的同时又代理被告,两面收费;有的收费不办事,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律师事务所名为合伙实为个人办所,管理松散,各自为政;有的私设分支机构,雇用非律师人员招揽业务,指派非律师办案。 2004年初,武汉中级法院法官腐败案曝光,13名法官受贿400万元,而行贿人竟然是律师,且有44人之多。 2004年8月,北京市律协在“首都律师网”上公布了《北京律师行风社会评议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虚假承诺、代理不尽职、违规收费成为律师行业的最大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12月,北京律协共接待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投诉33件,立案24件(含12月份以前未立案案件),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律师代理工作不尽职。仅2005年1月10日至9月29日,就有21个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处分,违规行为包括指派非律师执业、接受委托后未履行代理职责、私自收取代理费及办案费、收取当事人交通费后未开具发票、收取代理费后向当事人出具作废的发票、私自接受委托等。
法律服务市场需要规范 除了律师自身,法制环境、社会环境也是律师队伍“走样”的重要原因。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并没有统一的立法,相关规定散见于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部门颁布的大量规范性文件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制定规则的主体不同,效力也不同,难以避免部门法之间相互抵触、规则之间互相冲突等现象。 例如《律师法》中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而《民事诉讼法》又规定,公民个人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且未禁止有偿代理。类似相抵触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民代理的混乱局面。 据司法部最近公布的《2006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改善律师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将是未来几年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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